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表彰班级心理委员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出的成绩。根据我校《四川音乐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办法》(院学[2021]18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系(院)推荐,学工部心理健康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审核讨论,决定授予龙希睿、杨新懿等 95 名同学为四川音乐学院 2022-2023 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称号。对获奖同学予以通报表彰。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2022-2023 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名单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