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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游览次数:696 发布时间:2023-09-06

各系(院):

时值老生返校、新生入学之际,为增进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氛围,避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学生秋季学期心理安全问题,做好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做好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组织辅导员、专业老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广泛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对班级学生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摸排,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对排查出的对象,要重点关注,填写《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四川音乐学院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力争做到学生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应对。

二、关注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帮扶工作

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1.已发生过心理危机学生(有自杀未遂史、有自残行为、有自杀念头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2.已确诊心理疾病学生(曾被确诊为抑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3.以往心理普查重点反馈学生(过往心理测评风险等级为极高、较高学生);

4.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学生;

5.遭遇重大生活突发事件学生(包含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身体患有长期严重疾病的学生、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如考试挂科、留级、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受过处分等导致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等);

6.在心理危机排查信息库里的学生;

7.经常旷课、未正常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8.辅导员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类型学生。

各系(院)要对梳理出的重点人群,建立一人一册,做到主动关心、谈心谈话,及时提供生活上指导、学业上帮扶、心理上支持,做到精准帮扶,有效化解危机,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三、做好心理辅导求助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报告会、主题班会等,积极宣传心理辅导求助渠道,如24小时全国危机干预热线:4001619995、四川省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9611、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华医通APP、武侯校区心理热线:028-85430085、新都校区心理热线:028-89390027,临空校区心理热线:028-85430244等,明晰求助渠道,减轻“病耻感”,让学生在有需要时懂得求助、愿意求助。

四、做好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工作

2023级新生即将进校,各系(院)要通过查看新生信息登记表、观察学生表现、辅导员谈话等方式,开展新生心理危机排查,发现疑似心理问题的学生第一时间报告心理中心进行评估。针对新生围绕“适应主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学生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五、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各系(院)要在学生返校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重点从珍爱生命、情绪宣泄、压力调节、睡眠调控、入学心理适应等方面,引导学生调整心态,提升心理应对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实效。各系(院)要切实做好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动态,耐心聆听学生心理诉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切实增强工作实效,筑牢学生心理安全防线。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切实抓紧抓实。

2.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既要注重个别学生的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的应对与干预,又要注重更多学生的心理知识普及和心理建设发展需要,既要对重点人群做好分类指导与心理疏导,也要做好学校、系(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防护机制,畅通信息联络。

3.注意方式方法,尊重隐私权。鉴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除保密例外(有杀人事实、谋杀计划、自杀计划、虐待老人和儿童以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相关人员须对学生的病例、诊断结论、心理筛查结果等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疑似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约谈或心理干预要注意心理咨询的方法、策略和技巧,不轻易对学生心理状况下结论,以免对学生造成负面的心理暗示。

4.排查后填写《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四川音乐学院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9月15日交到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