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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CENTER INTRODUCTION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的机构。中心以服务学生、帮助大学生排除心理困扰、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宗旨和根本服务内容,致力于发展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S
  • 关于表彰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季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2024-07-03

    关于表彰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季主题活动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个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24〕239号)的精神,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培育学生健康心态,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学工部心理健康发展中心以“3· 25善爱我”、“5· 25 我爱我”为契机开展了主题为“润泽心灵·沐光同行”的第二十一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各系(院)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在参与校级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系(院)特色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系(院)师生参与心理健康活动的积极性,学工部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决定对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季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深化育心育德、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川音培养身心健康、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 1.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季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2.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季主题活动优秀教师名单 3.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季主题活动优秀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 关于开展新学期心理问题学生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2024-02-29

    各系(院): 春季新学期伊始,为有效掌握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学期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和干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 二、排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5日 三、重点排查人群 1.在心理异常库里的学生; 2.表现明显异常学生; 3.上学期考试作弊或不及格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家庭有重大变故学生; 6.有情感问题学生; 7.身体残疾学生; 8.人际关系不良学生; 9.性格过度内向学生; 10.有心理病史或精神病史的学生; 11.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 1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13.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14.在外住宿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四、排查方式 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等力量,通过走访寝室、课堂、邀约等形式进行彻底摸排调查,全面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 五、排查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仔细排查,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确保排查无漏洞,并注意保密原则,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2.排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实施“一生一档”的动态关注机制,及时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四川音乐学院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并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3.各系(院)对排查出的心理问题学生,需重点关注,制定实施帮扶计划,做到“一生一策”及时干预,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件。 4.本次排查完成后,各系(院)仍需根据《关于开展月心理危机排查的通知》要求进行月排查,并于每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2024-01-03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增进学生身心健康,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安全问题,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预警干预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实效。各系(院)要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制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老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动态,耐心聆听学生心理诉求,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对学生心理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 请各系(院)于1月5日前将本系(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书面的形式报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原则上系(院)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等。 二、关注重点人群,做好精准帮扶 各(系)院须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1.因精神疾病或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学生; 2.已发生过心理危机的学生(有自杀未遂史、有自残行 为、有自杀念头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已确诊心理疾病学生(曾被确诊为抑郁症、强迫症、 精神分裂症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以往心理普查重点反馈学生(过往心理测评风险等级 为极高、较高学生); 5.遭遇重大生活突发事件学生(包含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身体患有长期严重疾病的学生、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如:考试挂科、留级、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受过处分等导致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等); 6.已经在心理危机排查信息库里的学生; 7.经常旷课、未正常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8.辅导员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类型学生。 各系(院)对梳理出的重点关注对象,要建立完整的“一生一档”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根据学生心理状况安排专人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严防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跟踪管理,如有新增心理问题学生请及时填写《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四川音乐学院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并上报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主动关心,及时帮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心理辅导、学业帮助和生活指导,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精神类疾病的学生,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对因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休学后需要复学的学生要建立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安全复学档案。 三、加强家校联系,做好家校共育 各系(院)应与学生家庭建立良好畅通的沟通机制,营造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同向同行的良好家校沟通关系。针对已发现有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系(院)应当与学生家庭及时沟通,共同协商咨询辅导、就诊、休学等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家校育人的作用,共同助力,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健康。 四、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畅通心理求助渠道   各系(院)要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讲会、主题班会等,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求助渠道,如24小时全国危机干预热线:4001619995、四川省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9611、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华医通APP、武侯校区心理热线:028-85430085、新都校区心理热线:028-89390027,临空经济区校区心理热线:028-85430244等,明晰求助渠道,减轻“病耻感”,让学生在有需要时懂得求助、愿意求助。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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