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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工部(处)、团委、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一夯实、两提升、一完善”作为学生工作总体思路,即:以党的建设为龙头,以安全稳定为保障,以辅导员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学生工作基础;以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丰富学生工作的内涵,提升工作的感染力、生动性;以科学化为导向,以实效性为标准,以专业化为路径,加强理论研究,坚持传承与创新,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融合工作渠道和队伍,加强系(院)联动强化校区互动,增进部门协同汇聚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大思政”工作格局。坚持“五育并举、融合育人”,建设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现代化建设水平中充分发挥了学生工作的作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各系(院)和有关部门配合,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办理学生中非学籍管理方面的奖惩事项。
        三、指导各系(院)辅导员工作,针对青年特点,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辅导员的培训学习、年度考核、推优评优工作。
        五、教育学生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课、文化课和专业课,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经常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意见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他们提出的合理的有条件解决的问题。
        七、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搞好社会对各类艺术专业毕业生的需求调查,及时指导毕业生开展“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派遣和改派工作。
        九、负责国家和学校奖、贷、助、勤等资助管理工作。
        十、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文书、计划、总结、简报、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军训训练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及“三下乡”活动。
        十二、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和指导各系(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处理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团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根据《团章》规定,开展团的工作,团委办公室是团委日常办事机构。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团员青年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教育、传统教育和品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搞好团员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基层团组织过好组织生活,教育团员履行职责和义务,发挥好团员在青年中地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四、搞好团费及团委文书档案的管理、办理转团、离团手续、负责团员评优的表彰和违纪的处理工作。
        五、指导学生会、广播站和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利,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利青年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六、负责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培训和考察工作,定期召开团干部和学生干部会议,组织他们学习时事政治、研究工作、交流经验。
        七、组织团员青年深入企业、农村、社区、部队开展社会实践和 “三下乡”活动。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一、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二、依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负责与各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协调、沟通与指导,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三、通过信息沟通,制定培训计划,对辅导员实施培训使其具有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四、对来访学生情况进行总结,为系()及班级掌握学生心理动态,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

五、面向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服务,为来访学生提供帮助。

六、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重点学生进行跟踪辅导。

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课程和专题讲座,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八、指导心理健康社团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建健康校园文化氛围。

九、指导各班心理委员开展朋辈心理咨询。

十、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建立高危人群预警机制。

十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宣传、解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服务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二、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发放特困生生活补贴。

三、做好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四、做好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管理和审核工作。

五、管理学校的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勤工助学的补助。

六、受理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核和发放。

七、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八、做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九、管理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经费。

十、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十一、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

十二、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相关法规政策,根据学院办学方针负责拟定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审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及就业情况统计。
        三、开展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指导:进行辅导员培训,组织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技巧等方面的讲座,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有关指导和咨询。
        四、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五、组织、协调用人单位招聘,安排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推荐毕业生就业。
        六、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表彰。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
        八、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负责办理报到证,并做好发放工作。
        九、办理毕业生就业的调整和改派。
        十、负责与各省、市就业部门的联系。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临时安排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和学生处的要求具体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草拟、制定学生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度。
        三、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包括培训、考核等。
        四、负责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比、报批和表彰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及申述工作(学生的教务违纪处理除外)。
        六、负责新生的入学教育及军训工作。
        七、配合搞好学生校内的文化活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依、违章必究,对违纪学生要加强批评教育和处理力度。
        三、天天讲安全,天天查安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十禁》,对违纪学生严肃处理。对安全检查要有如实、详细的记录和汇报。配合保卫处切实搞好学生宿舍的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
        四、搞好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指导、督促、配合各系(院)老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关心学生困难。率先垂范,认真组织搞好值班工作,保证值班效果。

        六、搞好学生的住宿调控工作,指导和配合各系(院)进行住宿调整和安排。
        七、建立和完善住读和走读学生档案,全面的掌握和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
        八、加强对晚归、不归学生的检查,督促各系(院)加强对住读和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九、搞好学生宿舍日常维修的记录和汇总工作,及时与后勤和相关部门联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十、切实抓好公共设备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十一、提倡和要求学生节约用水用电,努力建立节约型校园。
        十二、认真组织落实每学期一次的“文明寝室”评比工作,积极指导和配合各系(院)开展各项宿舍建设和寝室文化活动。
        十三、按照省教厅、省纤维局的要求,组织和落实好一年一度的新生卧具购买工作,严禁“黑心棉”等伪劣产品进入学生宿舍,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