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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决定

来源/作者: 游览次数:907 发布时间:2022-11-2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表彰班级心理委员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出的成绩。根据我校《四川音乐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办法》(院学[2021]1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系(院)推荐,学工部心理健康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审核讨论,决定授予党婕、冉博文等86名同学为四川音乐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称号。对获奖同学予以通报表彰。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2021-2022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名单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