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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优秀班级 心理委员的决定

来源/作者: 游览次数:1208 发布时间:2021-12-0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表彰班级心理委员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出的成绩。根据我校《四川音乐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办法》(院学[2021]18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系(院)推荐,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审核讨论,决定授予史雨曦、谭梓滔等114名同学为四川音乐学院2020-2021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称号。对获奖同学予以通报表彰。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2020-2021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名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