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结合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学校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拟开展全省2022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 2022年9月7日。
二、推选对象
学校全日制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目标任务
推选1名“大学生年度人物”作为学校推荐对象参加全省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院)限推荐1名学生参加评选,条件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2.请各系(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事迹真实可靠。最终推荐人选信息事迹将进行公示。
3.请严格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于2022 年 9 月 7 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以系(院)+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不推荐。
1)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 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
联系电话:02885430244,陈老师
学生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