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现将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贷款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各系(院)要做好宣传教育,组织贷款毕业生认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提醒学生牢记系统的用户名、密码、还款方式及违约后果。个人信息变动后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养成定期登录系统的习惯。引导学生重视个人信用,提高按时还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遇有不清楚的问题可直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毕业生按要求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2.贷款毕业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实行网上办理和签字确认的形式进行。具体流程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个人信息并提交;在“共同借款人变更”模块下,及时变更共同借款人的最新联系方式并提交;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审核;
3.毕业确认工作完毕后,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书》,签字摁手印后提交至系(院),收齐后统一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每年6月30日前“四川农信”系统自动将毕业确认消息推送至学生蜀信e平台“代办事项”中(手机银行和PC网银端),学生按系统提示完成毕业确认。
(三)其他金融机构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请仔细阅读办理助学贷款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在毕业之际主动与当地教育局资助部门、相应银行联系并按照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相关义务,按时还本付息。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就业信息、通讯信息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2.继续攻读更高学历(如读研等)的贷款毕业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贷款毕业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在更高学历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三、工作要求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对贷款毕业生做好诚信教育、违约责任教育,将违约后的处理及后果告知借款学生,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帮助学生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