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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作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游览次数:1414 发布时间:2020-07-13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职、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四)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留京条件。
(五)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2020年-出生年)。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27岁,本科学历不超过24岁。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需求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http://whlyj.beijing.gov.cn/)下载、填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2020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rs@whlyj.beijing.gov.cn参加资格初审。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及打印扫描版文件(本人签字),考生在报考时专业或专业类别名称符合,编码不同的,经过报考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可报考;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证、执(职、从)业资格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需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的复印件扫描版文件,及1张两寸照片电子版;
3.海归人员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学历认证”资料的扫描文件;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及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扫描文件。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 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件为PDF或者JPG格式,单体文件建议不小于1M,所有报名资料整理在一个压缩文件中,邮件名称、压缩文件名称按如下格式写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收到确认的邮件回复。如有疑问,可电话查询。咨询时间:周一至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四、面试、笔试、资格复审


面试、笔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视疫情情况,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以通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每个招聘职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80分以上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各用人单位组织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递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注意事项


(一) 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全部职位均不进行调剂。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
(五)报考需教师资格证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待招聘上岗后,在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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