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并愿意从事戏剧事业;(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京籍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二、招聘职位招聘职位有:演员、灯光技术、服装技术、舞台效果、装置与道具、舞台绘景、制景助理共7个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职位表》(附件1)(请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至北京人艺官网下载查看)。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8日2.报名方法:①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至北京人艺官网下载查看),如实填写,并在个人声明处签字;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学生证或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⑤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说明(如参演剧照、说明书等书面材料);⑥个人简历。请按上述顺序将材料装订好。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北京人艺人事处(标识“简历”),或交送到北京人艺收发室。未填送《报名登记表》者将不予受理应聘。
3.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4.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将集中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应聘条件者将被列入候考名单。四、招考程序1.各岗位考试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演员岗位:专业初试、专业复试、实习考察、最终面试。灯光技术、服装技术、舞台效果、装置与道具、舞台绘景、制景助理岗位:笔试、专业考试、初次面试、实习考察、最终面试。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考试(含专业初试、专业复试)、初次面试均为合格性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进入实习考察。专业考试和初次面试成绩公示只公布合格与不合格。
最终面试后,结合考生前期成绩、实习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拟聘用考察人选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最终面试结果将以公示拟聘用人选形式进行体现。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与政审按照考试、考察结果安排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并开展相关政审工作。
3.公示及聘用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我院官网人艺公告栏目中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1.凡经资格审核或专业考试、考察后未被聘用的人员,简历及附带材料恕不退回。2.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3.防疫要求,考生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4.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5.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65252557(工作日9:00-12:00、14:00-16:00)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2号收件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人事处 赵老师邮编:100006监督电话:65246789转2056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