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 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和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面试岗位
报考声乐演员(代码1)、声乐演员(代码2)、演奏员(代码3)、舞蹈演员岗位(代码4)、舞蹈演员岗位(代码5),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考试安排
(一)云南省内考点
地点:云南艺术学院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7日10:00—17:00
地点: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一楼大厅
2.现场抽签及候考
时间:2023年3月28日07:30
地点: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410教室
3.面试(按岗位代码序号和抽签序号进行面试)
时间:2023年3月28日08:30
地点: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411小剧场
(二)云南省外考点
地点:四川音乐学院
1.网络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24日。
2.根据网络报名实际情况,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抽签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如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以上材料须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
不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确认不予通过。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确认和领取报名回执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专业能力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面试内容
1.声乐演员岗位:自选歌曲2首(民族唱法)占50%;视唱占20%,练耳占20%,模唱占10%。伴奏自带(U盘)。
2.演奏员岗位: 演奏本专业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自选)占50%,视奏占20%,练耳占20%,节奏占10%。乐器自带、伴奏自带(U盘)。
3.舞蹈演员岗位:基本功综合素质测试(软开度、跳、转、翻等技术技巧)占50%,舞蹈节目片段、组合表演(自选、3分钟以内)占30%,即兴表演占20%。伴奏自带(U盘)。
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单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间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四)考试期间严禁使用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其他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请考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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