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广播电视台为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址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39号。主要任务是:全面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广电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乐山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和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按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招聘,招聘名额见《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传至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职位+考生姓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lstvrlzyb@163.com;咨询电话:0833-2429195。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的扫描件各1份。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乐山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
(5)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6)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或获奖证书(不超过5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考核计划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展考核。
1.网上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或邮件回复参加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现场复审
(1)报考人员进行现场复审时应携带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一张和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根据公告和一览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牵头,乐山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综合面试对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疫情防控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来(返)川考生,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核招聘。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我市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的,按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市(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属地要求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监督
(一)考核招聘中一旦发现违反公开考核招聘纪律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新要求,本次考核招聘日程将作调整的,调整情况将适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咨询电话:乐山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0833-242919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0833-2415583。
岗位表
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