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歌舞团202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中央民族歌舞团于5月、6月组织了相关专业招聘考试,因部分专业无符合报考条件参考人员,现调整学历层次再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接收范围:全国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者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
(七)培养方式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毕业生。根据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入学时为定向委培,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均不能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三、信息发布
2020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详细需求信息将通过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和北京市高校就业服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止,以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2020年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通过邮寄资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等不见面方式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专业,邮件格式:报考专业+姓名+学历,应聘者报名信息以此次报名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由中央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如实际参考人员低于面试比例,根据参考人员专业能力水平确定是否进行面试。
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空缺,按综合成绩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查阅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和档案查阅情况,经党委审议,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福利待遇
1.录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2.享受五险一金+职业年金;
3.安排集体宿舍;
4.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工会福利。